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

给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分是政府的权力寻租

4月15日下午深圳某学校组织学生和家长开了一次“中考报名会及中考综合评价会”。在会上教导处和学生处相关老师给每位家长发了一份材料,其中涉及到很多关于中考加分的优惠措施,其中有一条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该规定出自市教育局下达的红头文件《关于深圳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4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有个好爸爸中考就可以加分,这实在叫人不可思议!可这样的荒唐规定竟在深圳已经实行了好几年,笔者认为,其本质就是政府的权力寻租。

深圳市招生办的范主任表示,该规定是根据当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扶植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制定的。由于很多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及证券等的总部设在深圳,为了留住这批人才,政府规定他们的子女读书过程中享有深圳户籍的待遇,同时在中考中给予适当加分。

政府的所拥有的中招管理权是人民给的,应该为全体市民服务。我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这种平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应该是“基于能力的教育公平”,即受教育者根据其公认的受教育能力决定其接受什么层次的教育。但是,这种加分政策明显侵犯了考生的平等权利。试问,金融机构总部设在深圳,与他们的子女何干?为什么他们的子女比父母是其他阶层市民的孩子多了一种得到奖励能力?这样的教育能是“人民满意的教育”吗?

给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分本质就是政府的权力寻租:通过所拥有的中招管理权施与小部分人好处,却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以便获得政府自身所需要的高GDP额。政府这样规定出台,是政府行政制约因素的缺失,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筑和谐社会相违背,应该尽快取消这样的荒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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